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的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规处于考试禁考期内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1.教学岗位: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学历的,须经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
2.管理岗位: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
(四)其他要求
1.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的交流、表达、沟通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4.服从学校公司工作安排,须担任三年班主任(辅导员)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电子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按附件1《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所应聘岗位“联系方式”一栏中的邮箱地址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到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各用人部门报名,具体地点按附件1《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所应聘岗位“联系方式”一栏中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电子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16:3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16:30(上班时间:上午8:50-12:00;下午1:30-4:3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半寸彩照一张。电子方式报名人员须在综合测试前一天,到学校验证以上证件原件,并交本人半寸彩照一张。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验证原件。
4.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需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将通过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
1.由学校各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
2.由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学院相关部门负责复审。
3.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2方可组织综合测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递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于4月28日前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教学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学校不指定教材。
3.管理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三)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定拟聘人员,且综合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时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一)录用的人员与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录用的工作人员委派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
(三)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发放人员工资。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七、待遇
(一)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及补贴比照在编人员工资政策执行;根据岗位履职及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福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审部门将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的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并参加测试,但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由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应聘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监督电话:0871-65926668
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云南交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