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
公开招聘调解员、书记员公告
为建立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书记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条件:
1、原任人民调解员;
2、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州、市公、检、法、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提前离岗退养人员。
3、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1952年8月30日后出生),女性57周岁以下(1955年8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5、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政策知识水平,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且具有5年以上调解、办案工作经验;
书记员应聘条件:
1、限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法律、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且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的精神,无不良记录。
三、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基本工资(参照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案件绩效+保险。
2、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24日;
2、报名地点:楚雄市东南新城平山办公区楚雄市司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878-6168843。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个人简历现场报名。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