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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沧市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选聘教师公告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县教

(电教)室教研员及部分校(园)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9〕13号)和《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人员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经研究,面向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聘县教研(电教)室5名教研员及部分校(园)27名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岗位

1.镇康县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5个:镇康县教研(电教)室初中教研员岗位4个(初中语文2个、初中数学1个;初中英语1个);综合教研员岗位1个。

2.专任教师岗位27个:

(1)一体化学校高中专任教师岗位9个:高中语文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数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英语专任教师岗位2个、高中历史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地理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物理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化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生物专任教师岗位1个。

(2)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专任教师岗位6个:小学语文专任教师岗位4个;小学数学专任教师岗位2个。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6个: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3个,体育教师岗位1个,音乐教师岗位1个,美术教师岗位1个。

(4)镇康县南伞中心校专任教师岗位6个:镇康县民族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镇康县南伞镇红岩完小语文教师岗位1个;镇康县南伞镇白岩完小数学教师岗位1个。

注:报考实行1人1岗,不得同时兼报多所学校或多个岗位。

(二)选聘范围

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乡(镇)中小学工作满5年,特岗满8年,在县直学校(园)或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水平、教师资格、专业要求、普通话等级、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3)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县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不限年龄,其他岗位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四)岗位资格条件

1.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资格条件

(1)初中教研员岗位资格条件

①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或学科教研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成绩;

②具有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调研报告、课件制作、学科研究等能力;

③具有组织开展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教学分析、课程建设等工作能力;

④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2)综合教研员岗位

①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

2.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有1年及以上报考岗位学科任教经历(任教经历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2)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岗位资格条件

(1)近3年学年末教学成绩均高于全县平均分,同时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提供镇康县教体局教研室开具的市县统测教学成绩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科范围限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

4.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岗位的教师,必须持有学前或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体育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体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音乐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美术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有报考教师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镇康县南伞镇中心校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近3年学年末教学成绩均高于全县平均分,同时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提供镇康县教体局教研室开具的市县统测教学成绩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科范围限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违规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人员。

4.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评价为“未达标”或“严重未达标”的人员。

(六)发布公告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相关QQ群、微信群中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共4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8:30—18:0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

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张老师:13988301995,李老师:13988341418。

(2)镇康县一体化学校,李老师:15334412844,李老师:13578300622。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李老师:15087866913,赵老师:15308835777。

(4)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袁老师:13578440286,罗老师:13987015017。

(5)镇康县南伞镇中心校,杨老师:13759387597,鲁老师:13988357618。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考核加分的人员,需提供近五年来(2019-2023年)省市县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提交近三年最好2次市、县学年末统测成绩证明材料:1-5年级取2021-2023年;6年级取2020-2022年;7-9年级取2021-2023年

四、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享受的岗位设置服从应聘学校(单位)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不服从学校(单位)岗位安排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选聘方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笔试(总分100分)

县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均进行笔试。本次选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1.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8:00——10:30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笔试内容

(1)小学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六年级学年末质量监测知识内容;

(2)初中教研员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知识内容。综合教研员岗位:常用的党政机关公文(通知、请示、报告、汇报材料等)撰写、格式编排等。

(3)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考知识内容;

(4)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

①幼师专业内容:《幼儿教育学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年教育部制定)。

②体育专业内容:《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

③音乐专业内容:《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

④美术专业内容:《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

4.笔试所占的分值及出题形式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占30%),总分100分,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专家封闭命题,监督制卷。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教研员、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后续选聘环节。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三)基本技能考试(总分100分)

仅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进行基本技能考试。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基本技能考试。结合所考岗位限时进行弹琴、舞蹈、绘画、体育等技能考试。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试顺序。

1.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中心幼儿园

3.考试内容

(1)幼师专业:

①命题绘画一幅。水彩笔、蜡笔自备。(25分)

②自编自跳3-5分钟舞蹈一个(可事先准备,录音带、道具等自备)、即兴编舞一个。(25分)

③自弹3-5分钟钢琴曲目一首(可事先准备)、即兴弹唱一首。(25分)

④说课(25分)。说课时间:10-15分钟。方法内容:现场抽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内容。

(2)音乐专业:

①准备一首3-5分钟以内的自弹曲目。(25分)

②准备一首3-5分钟以内的演唱歌曲。(25分)

③现场抽一首歌曲,即兴弹唱。(25分)

④说课(25分)。说课时间:10-15分钟。方法内容:现场抽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艺术内容。

(3)体育专业:

①自编3-5分钟适合幼儿的体操一套(事先准备,录音带、道具等自备)。(35分)

②体育技能基本动作展示。(35分)

③说课(30分)。说课时间:10-15分钟。方法内容:现场抽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体育内容。

(4)美术专业:

①色彩静物写生。(35分)

②现场抽取题目进行主题创作。(40分)

③说课(25分)。说课时间:10-15分钟。方法内容:现场抽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艺术内容。

4.基本技能考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基本技能考试占综合成绩的60%,总分100分,根据考试程序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四)说课(总分100分)

仅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说课。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现场抽题,准备20分钟后进行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说课内容

(1)小学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六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2)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一年级现用教材;

4.说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说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根据说课程序制定说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五)面试(总分100分)

仅综合教研员岗位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面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根据面试程序制定面试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六)听评课(总分100分)

仅初中教研员岗位考察听评课。

1.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10:00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听评课。

4.听评课内容

观看对应学段和科目的课堂教学视频(40-45分钟),作出听评课记录和教学建议。

5.听评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听评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听评课程序制定听评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七)课件制作(总分100分)

仅初中教研员岗位考察课件制作。

1.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听评课成绩1:2比例进入课件制作。

4.课件制作内容

初中相应岗位学科九年级现用教材。

5.课件制作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课件制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课件制作相关标准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八)考核加分(报考专任教师岗位最高计10分)

考核加分以实际分数计算纳入综合成绩。初中教研员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执行考核加分,综合教研员岗位不执行考核加分。

(1)近五年受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部级表彰加8分、受市厅级表彰加6分、县处级表彰加4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2)近三年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10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8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6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3)近五年来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3分;

(4)近三年在市、县级学年末统测中:小学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第五名加2分;初中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

(5)有多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10分计算。考核加分需提供个人最好(两次)成绩证明材料;证明由学校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核实认定,教研(电教)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电教)室公章。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6)考核加分说明:考核加分材料如出现造假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个人综合成绩

1.初中教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听评课成绩×20%+课件制作成绩×20%+考核加分

2.综合教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小学、高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40%+考核加分;

4.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基本技能考试成绩×60%+考核加分。

(十)成绩公布

个人综合成绩公布在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十一)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受表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十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教研员、专任教师岗位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自始至终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6630901;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30132;镇康县教育体育局:6630656。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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